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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将5月18日设为十八岁成人节:谐音“我十八”

2016-03-09 13:56: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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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冠礼”、“及笄”的成人礼,被认为是我们最重要的民族文化之一。江苏省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璠等7名全国人大代表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提出建议,认为有必要在全国选定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日子,设立十八岁成人节。

建议指出,十八岁成人仪式,不只是一个仪式,而且是一个民族文化的浓缩,历史的传承;十八岁成人仪式,是对青少年成年的重视,能提升其成人的自豪感、神圣感及责任感。

为此,刘璠等7名代表认为,全国选定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日子,设立十八岁成人节,很有必要。

建议明确规定各学校(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在成人节当天或一周内,选择合适场所举办成人宣誓仪式,让年满十八周岁的学生懂得成人之责,做守法公民,担社会责任,不断完善自我,立志成才报国。

至于具体日期,刘璠等7名代表建议将每年的5月18日作为成人节。 5月18日的谐音是“我十八”,定为十八岁成人节,可使青年的成人意识时间化、具体化,促使青年人从生理成熟转向心理和文化上的成熟,从而明确成人社会责任和社会义务,强化公民的担当意识。

建议还提到,近两年,江苏省在未成年人中全面开展文明礼仪养成教育,“八礼四仪”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载体。

建议介绍,2014年,江苏省文明委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开展“八礼四仪”(仪表之礼、餐饮之礼、言谈之礼、待人之礼、行走之礼、观赏之礼、游览之礼、仪式之礼;入学仪式、成长仪式、青春仪式、成人仪式)教育。“四仪”中就包括18岁成人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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