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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户124万存款消失告银行反获刑 荒唐不荒唐?

2015-09-25 09:13:4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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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01年5月至2002年4月,张净夫妇四次累计在农行梁平支行存款近124万元,农行会计蓝振贵负责其银行卡办理等相关业务。

2002年,第一笔存款38万元到期后,张净到银行取款,被告知已被他人取走。2005年6月,张净将梁平农行告上法庭,后经协调撤诉,向蓝振贵等人追回了38万元。

后两笔存款70余万元也被蓝振贵等人取走,2006年3月张净妻子再诉农行、追讨存款。农行报警“遭遇诈骗”。

2006年9月,警方以涉嫌协助蓝振贵等人取走存款为由,将张净刑拘。

后梁平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净有期徒刑4年;蓝振贵犯受贿罪,判有期徒刑1年3个月;陈天明和雷锐犯伪造企业印章罪,分别判有期徒刑1年3个月、1年6个月。

出狱后,张净对关键证据进行了司法鉴定。后重庆高院启动再审。

2014年12月,重庆高院宣判张净无罪。今年8月,张净获国家赔偿共34万余元。

重庆张净夫妇十余年前在农行存款4笔、近124万元,然而钱却离奇“失踪”了。2006年,他们状告农行反被银行以诈骗罪诉诸法庭,丈夫张净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最高法和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注到这一案件后介入调查,2014年12月,重庆高院宣判张净无罪。今年8月,张净获国家赔偿共34万余元。

目前,张净不满国家赔偿金额,已上诉;并起诉农行要求赔偿原存款及损失1080万元。“已立案,下月开庭。”张净告诉成都商报记者。

“是的,张净已经起诉了,下月开庭。”涉事的农行重庆梁平支行行长张奎向告诉成都商报记者:“这个事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依法依规来处理就行了;一切以法院裁决为准;对于以前的案情我们没什么可说的”。

成都商报首席记者 牛亚皓 发自重庆

索赔

向农行索赔1080万元 已经立案,下月开庭

记者:最近在忙什么?

张净:郊县有个冶炼厂,朋友让我帮忙当顾问。另外就是跑我的案子。

记者:还有什么诉求?

张净:第一,赔礼道歉。第二,追责。第三,国家赔偿。第四,原来存款的钱得拿回。国家赔偿只有34万元,我觉得不满意,已经上诉到高院。去年12月发的无罪判决书,到现在也没有人给我道歉。

记者:不是说已经向你道歉了吗?

张净:那是8月6日,二中院叫我去开听证会,一个法官问我的要求,我说赔礼道歉,他说今天我就当个代表给你赔礼道歉了,我说你不能代表谁。

我还是要追责。既然你说是个错案,是哪里错的、哪些人错的、是不小心错还是故意错?

说我把密码告诉了别人,别人把钱取走了,我再来告银行,我就犯了诈骗罪,就是这个理由和逻辑;而事实上,我的存款从银行被取走,是他人冒充我和我爱人的名义去挂失密码,通过挂失密码把钱取走了。我这个案子的判决是极为罕见、极其荒唐的一个判决。

记者:对原来存款的诉求,有无进展?

张净:我在农行梁平支行的那一笔存款,我索赔的金额是1080万元。我到(重庆)梁平法院起诉,交了8万元诉讼费,终于立案了,通知我下月开庭。

记者:银行方面有什么反应吗?

张净:他们内部争论也蛮大,不想让我再找媒体,想协商解决。我说也可以协商,但你硬起不拿钱是不可能的。不过这个赔偿金额太大了,不好协调,谁都不好做主,只能等法院判了。

纠葛

“他们用了我的存款, 想把我整进监狱”

记者:当年你是怎么认识农行梁平支行的蓝振贵(负责其银行卡办理等业务)的?

张净:通过我公司的副总经理黄志忠。他也是通过一个朋友知道的蓝振贵。蓝振贵说梁平有一个破产企业,也是生产玻璃钢管的,买过来需要200万元。当时我在大渡口租的厂房,一个月4万元租金,一年要近50万元。我如果能买到梁平那个破产的企业,14亩地加上设备,只要200万元,还是很划算的。

但我当时并没有200万元的现金。蓝振贵说,你拿一百万元在我们银行存起,按当时的政策存一贷三,银行就可以贷款300万元给你。黄志忠觉得这样可行,其实他也不知道内幕,更没想到,最终他们会非要把我整进监狱去。

记者:为什么一定要整你呢?

张净:是啊,他们本来和我无冤无仇。后来我才弄清楚,是蓝振贵和陈天明、雷锐(犯伪造企业印章罪,分别判有期徒刑1年3个月、1年6个月),当年想办啤酒瓶厂,需要钱,就用我的存款,把我的钱取走了,没想到后来投标没中,钱花了,还不起了。我也没贷到款,存款到期了我才发现钱“失踪”了,于是就找银行,官司就发生了。

我一共存了近124万元。第一批存款38万元,一年后到期,我起诉到法院,经协调,他们还了,我也撤了诉;第二批存款70多万元,他们还不上,就开始想歪门邪道。只要把我关进去,我的存款就属于无效合同,我不能找银行,银行也不会找他们了,想得很美妙。

记者:你出狱后有再见过他们吗?

张净:没再见过,也没再听说过他们的消息。

证据

出狱后重新进行司法鉴定 “签字全不是我和我爱人的”

记者:审查阶段,你有做过有罪供述吗?

张净:自始至终,我都没有认过罪。当然,也没有遭到过刑讯逼供。黄志忠也被关了八个月,公安为了取证,想让黄志忠承认是我将密码给了他,他再给了蓝振贵,通过他的口供来定我的罪。但黄志忠自始至终都没承认。所以这次高院再审时,黄志忠也出庭作证了,证明我从来没把密码给过他。

记者:其他人呢?

张净:检察院在公诉时提起,能证明我有罪的证据有30多个,其中还包括有银行的会计、出纳等的口供,他们的口供都证明我透露密码给蓝振贵。我现在想问问,这些算不算伪证?

记者:其他证据呢?

张净:我刚进监狱,就写了六次书面报告,向梁平法院和检察院申诉,我存银行的钱被取走了,怎么取走的,来和去,银行肯定都有原始凭证。我请他们去调查取证,拿到这些原始凭证,去鉴定,到底是不是我找人把钱取走的。但我的这些诉求,都没有结果。

我从监狱出来之后,第一件事情就到梁平法院看我的材料卷宗,法院竟然不给我看。后来我只能找律师去看,律师一看正好看见这个挂失密码申请书,卷宗里面本来就有!

记者:去重新鉴定了吗?

张净:我拿到之后就去鉴定了,鉴定结果是密码挂失申请书、借记卡的申请书所有几十个签字全部不是我和我爱人的签字,是他人冒名进行密码挂失、申请借记卡、取走了存款。

一审二审,这些能证明我无罪的东西,竟然都被层层隐瞒了,不在法庭上取证,而是采用了蓝振贵他们的口供来定我的罪,说我把密码泄露了,就判了我的刑,整了我的冤案。

还有一个关键证据,在看守所时,我关在中间的监舍,这边是蓝振贵,那边是雷锐,2006年国庆节时他们串供,蓝振贵写了个条子,把肥皂包起来从监舍上面甩给雷锐,上面写着“你千万要在开庭的法庭上说张净透露了密码”。结果他甩肥皂甩轻了,正好就打在我脑壳上,我捡起来,把这个字条上交了。在法庭上,我提出来有这个证据,也没结果。

记者:还有什么令你印象深刻的?

张净:当年在法庭上,一个起诉人对我说,张净你存了钱、你的钱不在了,你起诉银行你就是有罪。当时我就在法庭上说了,我说我的钱不在了,第一次我起诉银行,法院都调解了、我的钱都找回来了,那么为什么第一次没事,而第二次我起诉银行就成了诈骗未遂呢?而且第二次是我爱人起诉的,怎么妻子起诉、丈夫坐牢呢?当时起诉人说肯定是我在背后主使。

你说荒唐不荒唐?就是这么荒唐的案子,就这样把我给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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