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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尚未到 租户被清场

2015-09-25 09:27:3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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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民谢先生致电深圳商报热线反映,龙华新区民治街道悦湖肉菜市场内,肉菜摊档被人全部砸碎,数十名商贩生计难以为继。据了解,悦湖肉菜市场因产权转让,新业主清场接管市场,导致近60名尚在租期内的摊贩被强行赶出场,投资面临打水漂风险。

数十租户遭强行清场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位于民治大道天虹商场附近的悦湖肉菜市场。只见肉菜市场位于一栋农民房的一楼,该栋农民房一二三楼均作为商铺出租,三层以上则是居民住宅。记者注意到,肉菜市场外围被人用木板遮挡,入口处拉着“市场升级改造”的标语,一些木板上还被喷上了“严禁拆除、专人看守、后果自负”的白色字体,靠近路边是一排经营餐饮、修手机和话费充值的店铺,不过全部大门紧锁,因为门前被木板遮挡,无奈之下只能关门歇业。从一处仅容一人低头通过的缝隙进入市场内部,记者看到,整个肉菜市场内空无一人,原本用水泥方砖砌成的长方形肉菜摊档被人全部砸烂推倒,现场一片狼藉。

当天上午,因为被强行清场无法做生意,悦湖肉菜市场一名商户向记者大吐苦水。他告诉记者,9月7日上午,市场内来了一群彪形大汉,对着商户们气势汹汹地说道,“我们老板已经把市场买下来了,从今天起,所有商户全部离场”。紧接着,对方几十人不由分说,将近60名商户全部强行赶出市场,并在外围拉起了木板围挡,每天24小时派人看守,不准商户进入市场经营。“我所有的积蓄全都搭进去了,还借了老家亲戚15万元,一分钱成本都没收回来,就不让我做下去了,让我一家人的日子怎么过?”昨天在现场,商户刘先生愁眉不展地说道。

承租方称对方无权接管

据悦湖肉菜市场物业管理处负责人谢先生介绍,2010年8月,香港商人郭先生与房东冯先生签订《合作协议》,取得了悦湖肉菜市场30年的经营权。据谢先生介绍,承租下一楼物业后,他们投入近500万元资金,对市场进行装修、升级和改造,并将市场档位出租给其他档主经营肉菜生意。

前三年,市场生意一直很冷清,直至2014年生意才稍有起色。然而,冯眼见市场生意红火,一纸诉状将公司告至宝安区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协议并收回市场经营权,后又于2015年3月份撤回起诉。

谢先生说,本以为此次经营权风波就此告一段落,没想到,9月7日,市场内涌进近百名社会人员,对方自称系深圳市大富和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员工,并表示原房东已将悦湖肉菜市场整体转让给公司,要求所有租户全部离场,由公司统一接管。对此,谢先生表示,公司和冯某签订《合作协议》在先,根据法律规定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就算肉菜市场产权发生转让,公司也享有继续租赁的权利,大富和公司的接管行为已经涉嫌违法,公司已经多次就对方恶意打砸市场行为,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街道办已介入调解

随后,记者到大富和公司设在悦湖大厦A栋的管理处了解情况。公司负责人称,今年1月28日,公司从原房东冯先生处买下大楼一二三楼,买下肉菜市场,如今却被他人占用,作为业主,他们有权要求对方离场,收回经营权。昨天下午,记者还曾分别致电大富和公司老板林先生及悦湖肉菜市场前房东冯先生核实相关情况,然而两人电话均无人接听。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尹华筠律师表示,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屋,其签订的租赁合同为有效合同,租赁的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后,原定的租赁合同应由新业主继续履行;考虑到悦湖肉菜市场的农民房属性,法院对房屋租赁和转让行为均不予认可。不过,尹律师认为,尽管法律上不受保护,但租赁和转让行为仍然客观存在,如果承租方被新业主强行清场,造成经济损失,承租方可以提起诉讼索赔,在这一点上法律还是予以认可的。

昨日,记者从民治办事处了解到,街道相关部门已组织双方进行过多次协调,但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一直未达成一致。民治办事处负责人表示,街道办将搭建沟通平台,组织双方进一步协商,力争完美解决双方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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