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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呼吁建立互联网金融自律组织解决信用难题

2015-09-25 09:14: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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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监管落地,7月18日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各方从业者都在思考如何应对监管,在红海中搏杀出一条生路。9月24日,在南湖互联网金融峰会上,多位风格迥异的监管层大佬,带来了各自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认识。

官员朱从玖:应尽快成立行业自律组织

“在初期阶段,互联网金融需要高度自律和适度监管的模式,来走向规范发展的道路。”浙江省副省长朱从玖在解读中,着重提到了行业自律的重要性。

朱从玖表示,互联网金融的本质还是金融行业,金融行业以信用为本。现在互联网金融所交易的产品都是非标产品,风险和收益特征非常多样,普通消费者识别起来非常困难。

他还提到,很多互联网业态发展迅速,例如第三方支付,它所关联的规则、技术,经过实践检验的时间都很短,没有经历过多少压力测试,潜在着很多风险。“像众筹,从资本市场的角度,更是彻头彻尾的新事物。”他说。

所以,他建议,第一要尽快成立自律组织发挥行业集体的力量,自我约束,在公众当中建立诚信。他还特别建议,互联网金融自律机构需要有传统的金融机构参加。

“学霸”吴晓灵:用违约保险化解点对点融资风险

“自金融是互联网时代的蓝海。”开篇明义,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院长吴晓灵在演讲开始时,就分享了这样一个乐观的预计。

所谓自金融,指的就是居民之间“点对点的融资服务,最典型的是P2P,还有股权或者是债权的众筹”。吴晓灵学术范儿地解释道,最原始的金融就是一个交易双方的媒介,但是随着商品经济发展的范围越来越广,于是产生了信息的不对称。信息不对称和高昂的信息处理成本,催生了银行、券商这些传统金融中介服务机构。

她进一步表示,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的信息处理技术发展,降低了信息技术加工成本,扩大了传统金融服务的范围,也为脱离持牌信用中介的自金融活动开阔了领地。

吴晓灵还提到一个新观点,违约保险将是自金融发展的催化剂。她解释说,保险就其本质来说不是金融业,它的法律关系是一种互助关系,它的功能则是一种基于大数法则下的经济补偿功能。“开发保险产品,用互助的精神来解决点对点产生的风险,这将是未来发展的一个方向。”她说。

起草者刘向民:揭秘指导意见出台经过

作为央行条法司副司长,刘向民全程参与了《指导意见》的起草过程。他表示,指导意见从启动研究,到正式发布,历时总共两年有余。据他透露,具体经过为:从2013年5月开始,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人民银行牵头相关部委,开展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的课题研究。随后形成课题报告,在2013年年底报送国务院,2014年初国务院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人民银行等部委的课题汇报。会议肯定了课题报告,决定由人民银行牵头起草指导意见。在2014年年底,经过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后,还在今年5月经过了党中央的审议通过,最后由十部委发布。

此外,他还提到指导意见出台以后,仍然有需要继续研究的问题。例如,互联网金融的鲜明特征就是跨界混业,下一步混业经营的现状和分业监管的矛盾如何解决;同种类型的业务,线上线下是否需要统一监管标准等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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