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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存单面世 利率市场化近尾声

2015-06-06 11:19:4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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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额存单面世 利率市场化近尾声

  □本报记者 任晓

  中国人民银行[微博]2日发布并施行《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决定推出大额存单产品。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可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并以市场化的方式确定利率。个人投资人认购的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30万元,机构投资人则不低于1000万元。

  大额存单发行采用电子化的方式,既可以在发行人的营业网点、电子银行发行,也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及经央行[微博]认可的其他渠道发行。大额存单的投资人包括个人、非金融企业、机关团体等非金融机构投资人以及保险公司、社保基金。大额存单发行利率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固定利率存单采用票面年化收益率的形式计息,浮动利率存单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为浮动利率基准计息。

  大额存单可以通过第三方平台转让。通过发行人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等自有渠道发行的大额存单,可以根据发行条款通过自有渠道办理提前支取和赎回。大额存单还可以用于办理质押。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大额存单作为一般性存款,纳入存款保险的保障范围。

  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认为,大额存单的推出加上5月1日起实施的《存款保险条例》,与利率市场化相关的制度基础和负债工具创新已基本到位,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接近尾声,预计下半年或明年初将取消存款利率上限,最终实现利率市场化。

  温彬认为,2013年末,央行允许商业银行发行同业存单,但在发行初期,由于发行利率远高于一般存款利率,银行发行的积极性不高。随着利率市场化的快速推进,同业存单逐渐成为商业银行进行主动负债的重要工具,其发行规模不断扩大,交易日趋活跃。今年以来,央行连续两次提高存款利率浮动上限,此时放开银行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存单,会进一步提高银行负债市场化部分的比重和银行主动负债能力,也会重塑银行业竞争格局。银行业竞争优势将从网点广、存款多的银行向风险管理好、资产收益高的银行转移。

  温彬称,大额存单发行在提高银行主动负债能力的同时,必然导致负债成本的快速上升。为了应对利差收窄的不利影响,商业银行必须加快战略转型,一方面要提高资产配置能力和效率,重视资产端风险和收益的平衡,另一方面要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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