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金融 >

【投资早知道】重复投保是否可“叠加”赔付

2015-10-23 10:50:09 来源:

评论

现在很多人手上都或多或少有几份保单。投保时,保险代理人可能不会明确的告诉你保单中的哪些是对你有用的,哪些是没用的,你懂的,不然卖给谁呢?这样就会造成新投保的这份保单,在保障范围里涵盖了你之前投保的产品,也就是说发生了重复投保的现象。

比如你先前购买了一份意外险,最近又投保了一分定期寿险,而这份寿险中也有发生意外事故后给付赔偿金的保障责任。那么一旦因为意外致残,投保人是否能够从这两份保单中,或者说这两家保险公司那儿都获得赔偿呢?

能否“叠加”赔偿,要看具体险种。

1.人的生命是无价的,所以...

凡是以人身伤害或者身故为赔偿条件的保险,都可以叠加赔付保险金。比如人身意外险(身故和伤残)、定期寿险、重疾险等产品,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投保人手里有多少份保单,保险公司就赔你几份保额。

不过这也给那些打算“骗保”,动机不纯的人以可乘之机。比如2002年5月7日,北方航空的一架客机在大连海域失事,机上112人全部遇难。后经调查发现,遇难乘客之一的张丕林人为纵火导致飞机失控最终坠海。而他在登机前购买了7份意外险,赔偿金额累计高达100多万元。他的极端之举,暴露了自己的企图,虽然看似因为意外死亡,可以获得那100多万的赔偿,但他本人是意外事件的始作俑者,所以并没有给付赔偿金。

2.费用报销的医疗险,不能叠加赔付

这类保险多以附加险的形式包含在意外险和健康险中,用以报销出险时的治疗费用。不过赔偿金并不是你花1万元就给你报1万元,比如其中的一类医疗险,是先扣除社保报销和免赔额,剩下仍需自费的部分才能赔偿。如果有多份此类医疗险的话,不能叠加赔付,只能在报销费用中按比例分摊并且最终赔偿金额不能超过实际治疗费用。

换句话说,投保人肯定不能从这类保险中获得额外的补偿。

3.人身无价财有价,财产险按价值赔

如果手上有多份财产类保险,比如家财险、车险等,保额不得超过保险标的本身的价值,理赔时在保额内进行,并且会在保险条款中明确理赔方式和责任分担顺序。

比如为一套价值200万的房屋投保,现价值300万。在A保险公司和B保险公司分别按房屋的原值,即200万元投保各100万,其在保险责任内因为失火导致房屋全毁,理赔时至多获得200万元的赔偿。

还有一种情况是,同样为一套价值200万元的房屋投保,现价值为300万。在A公司投保200万元,又在B公司投保了200万元,相当于在两家保险公司为200万的房子做了400万的保额,保额超过原值。如果发生意外损失了150万,由于保额超过了房屋的价值,所以赔偿时两家保险公司要按合同约定的比例赔偿:

举个例子

假如A和B公司按照各负担50%的赔偿比例,那么:

A公司:实际损失*(保险金额/两份保单的总保额)=150万*(200万/400万)=75万

B公司:实际损失*(保险金额/两份保单的总保额)=150万*(200万/400万)=75万

最后能获得150万元的赔偿。

4.儿童保险理赔可叠加,但有上限

从2016年1月1日起,将实行新的少儿身故给付金额限(如下图),身故给付金额从原来的不超过10万,提高至20万。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

每日推荐

图片新闻

涪陵视觉